事項名稱 |
教師資格認定 |
事項性質 |
行政許可 |
行使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主席令第15號)第十三條 2.《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第五章第十三、十四、十六條 |
受理條件 |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的人。首次認定對象范圍為達到國家 |
申請材料 |
1.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或者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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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不收費 |
法定期限 |
春季和秋季 |
承諾期限 |
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 |
辦理部門 |
兵團教育局人事(師資)處 |
辦理地點 |
烏市新民路200號創天大廈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
聯系電話 |
0991-2896643 |
服務表格 |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填報并打印) |
監督電話 |
0991-2896278 |
事項名稱 |
兵團直屬中小學、各師普通高中公辦學校設立審批 |
事項性質 |
行政許可 |
行使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主席令第45號)第一章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
受理條件 |
1.新建學校申請;2.學校新建設情況報告;3.批準報告 |
申請材料 |
一、申請立項材料 1.新建學校請示;2.可行性研究報告; 3.校址土地使用證書;4.基本建設立項批復; 5.申請晉升的,需提交原技術等級證書。 二、批準報告材料 1.學校基本建設資金投入等證明文件; 2.人員編制批復; 3.教師隊伍花名冊及人員職稱證明書。 |
是否收費 |
按自治區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費 |
法定期限 |
1月—12月 |
承諾期限 |
全年 |
并聯審批 |
與機關有關部門會簽 |
辦理部門 |
兵團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
辦理地點 |
烏市新民路200號創天大廈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
聯系電話 |
0991-2896643 |
監督電話 |
0991-2896278 |
事項名稱 |
中小學地方教材審定 |
事項性質 |
非行政許可審批 |
行使依據 |
《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管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11號)第一章 第五條 |
受理條件 |
1.中小學地方課程教材編寫立項申請 2.中小學地方教材審定核準 |
申請材料 |
一、申請立項材料 二、教材審定材料
1.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立項批復; |
是否收費 |
不收費 |
法定期限 |
每年3月和9月 |
承諾期限 |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
辦理部門 |
兵團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
辦理地點 |
烏市新民路200號創天大廈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
聯系電話 |
0991-2896643 |
監督電話 |
0991-2896278、2896279 |
事項名稱 |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核發 |
事項性質 |
非行政許可審批 |
行使依據 |
《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6號)第二十條 |
受理條件 |
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確定的測試機構和人員 |
申請材料 |
執行測試的測試機構認定的測試成績 |
是否收費 |
不收費 |
法定期限 |
每年3月和9月 |
承諾期限 |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
辦理部門 |
兵團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
辦理地點 |
烏市新民路200號創天大廈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
聯系電話 |
0991-2896643 |
監督電話 |
0991-2896278、2896279 |
事項名稱 |
中職學生畢業證書和學歷證明核發 |
事項性質 |
非行政許可審批 |
行使依據 |
1.《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職成〔2010〕7號)第八章第三十五、三十八條 2.《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兵教辦發〔2011〕2號)第八章第四十一條、四十四條 3.《關于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電子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兵教辦發〔2011〕46號) |
受理條件 |
1.中職在校學生畢業 2.畢業證書遺失 |
申請材料 |
1.畢業證書審核需提供的材料:《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資格審批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登記表》和新生錄取登記表。學校招收的學制為1-2年的高中畢業生需提供高中畢業證或同等學歷證明。如屬轉學學生,需提供兵團教育行政部門批復的轉學材料;因特殊原因更名的,需要提供原籍公安戶籍證明、本人申請及登報更名啟示。 2.補辦學歷證明需提供材料:在經縣級以上政府批辦的報紙上刊登畢業證書的“遺失聲明”,《學歷證明書補辦申請表》,本人二張二寸藍底彩色正面照片。 |
是否收費 |
不收費 |
法定期限 |
畢業證書審核時間:春季入學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10日;秋季入學為每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 |
承諾期限 |
同上 |
辦理部門 |
兵團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
辦理地點 |
烏市新民路200號創天大廈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
聯系電話 |
0991-2896643 |
服務表格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資格審批表》 |
監督電話 |
0991-2896278 |
事項名稱 |
中職學生招生錄取審批 |
事項性質 |
非行政許可審批 |
行使依據 |
1.《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2012〕6號) 2.《2013年兵團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
受理條件 |
兵團中等職業學校春秋季學生招生 |
申請材料 |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花名冊 |
是否收費 |
收費:40元/生 |
法定期限 |
春季4-5月,秋季9-11月 |
承諾期限 |
同上 |
辦理部門 |
兵團招生辦 |
辦理地點 |
烏市新民路200號創天大廈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
聯系電話 |
0991-2896643 |
監督電話 |
0991-2896278 |
事項名稱 |
等級運動員授予 |
事項性質 |
非行政許可審批 |
行使依據 |
《關于印發新修訂的< 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的通知》(體競字〔2009〕63號)第二章第七、九條 |
受理條件 |
運動員在等級標準規定的比賽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績,由運動員所屬單位審核后提交上級體育行政部門,再報審批單位申請等級稱號。 |
申請材料 |
1.《技術等級稱號申請表》一式2份 2.成績證明(比賽秩序冊成績冊或獲獎證書及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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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不收費 |
法定期限 |
收到審核合格的申請材料后三個月內 |
承諾期限 |
同上 |
辦理部門 |
兵團體育局競技體育處 |
辦理地點 |
烏市新民路200號創天大廈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
聯系電話 |
0991-2896643 |
服務表格 |
《技術等級稱號申請表》 |
監督電話 |
0991-2896278 |
事項名稱 |
等級裁判員授予 |
事項性質 |
非行政許可審批 |
行使依據 |
《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試行)》(體競字〔1999〕153號)第四章第十一條 |
受理條件 |
熟練掌握和運用本項目競賽規則和裁判法;具有豐富的臨場執法經驗和組織該項競賽裁判員工作的能力;任二級裁判員滿三年,并且曾兩次擔任省級以上比賽裁判員或至少兩次在地、市級比賽中擔任副裁判長以上職務 |
申請材料 |
1.《 裁判員等級申報表》一式2份 2. 本人裁判員證書 |
是否收費 |
不收費 |
法定期限 |
90天 |
承諾期限 |
90天 |
辦理部門 |
兵團體育局競技體育處 |
辦理地點 |
烏市新民路200號創天大廈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
聯系電話 |
0991-2896643 |
服務表格 |
《裁判員等級申報表》 |
監督電話 |
0991-2896278 |
事項名稱 |
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級授予 |
事項性質 |
非行政許可審批 |
行使依據 |
《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第16令)第四章第十四條 |
受理條件 |
開展社會體育志愿服務并符合條件的人員 |
申請材料 |
1.申請書; 2.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培訓合格證書,或高等體育專業學歷、體育教師、職業社會體育指導員、教練員、優秀運動員資質證書; 3.所在單位或體育組織的推薦書; 4.申請晉升的,需提交原技術等級證書; 5.單項體育協會對申請人所傳授的體育項目有技能標準要求的,需提交該體育項目的技能培訓合格證書; 6.參加繼續培訓、工作交流和展示活動的證書或證明。 |
是否收費 |
不收費 |
法定期限 |
收到申請材料三個月內 |
承諾期限 |
同上 |
辦理部門 |
兵團體育局群眾教育處 |
辦理地點 |
烏市新民路200號創天大廈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
聯系電話 |
0991-2896643 |
監督電話 |
0991-2896278 |
事項名稱 |
高校新增專業審批 |
事項性質 |
非行政許可審批 |
行使依據 |
《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教高〔2012〕9號)第三章第十一條、第十三條 |
受理條件 |
兵團普通本科高校新增專業設置 |
申請材料 |
1.學校推薦公文 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備案專業)申請匯總表 3.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表(備案專業適用) |
是否收費 |
不收費 |
法定期限 |
每年9月30日前 |
承諾期限 |
每年8月底前 |
辦理部門 |
兵團教育局高教處 |
辦理地點 |
烏市新民路200號創天大廈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
聯系電話 |
0991-2896643 |
服務表格 |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備案專業)申請匯總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表(備案專業適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審批專業)申請匯總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表(審批專業適用) |
監督電話 |
0991-2896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