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兵團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審批
事項性質:非行政許可審批
主體部門:兵團科技局
行使依據:《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科學技術部令第5號)
申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具有完成項目所具備的人才隊伍、經濟能力和相關研究條件;
3、在與項目相關的領域具有一定技術優秀和工作基礎;
4、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5、具有完成項目的良好信譽;
6、項目負責人應具備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用于項目的研究工作,項目原則上應能在其法定退休前完成。
申請材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件
辦理流程:第一步、項目申報單位主管師科技局、院??萍迹ㄑ校┨幫ㄟ^兵團科技局政務網報送申請材料;
第二步、工作人員網上接收、核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準。
第三步、工作人員對申請人報送的申請材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審核,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準予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領取有關批文或證書。對不予行政許可的應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是否收費:不收費
是否踏勘:不踏勘
辦理時限:受理50天,立項120個工作日
辦理窗口: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
聯系電話:0991-2986192
材料表格:申報書格式在兵團政務科技局網站下載
事項名稱:兵團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
事項性質:非行政許可審批
主體部門:兵團科技局
行使依據:《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暫行管理辦法》({93}國科發計字060號)
申請條件:
1、擁有兵團較高水平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設計和試驗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其中固定專職科技人員為20人以上,高級職稱人員不低于20%,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不低于70%,工程技術人員不低于70%;客座研究人員占固定人員的比例不低于20%;
2、具備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工藝設備、固定場所及中試車間或示范基地等;
3、在兵團同行業、領域或區域內具有領先的技術優勢,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技術開發任務,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良性循環發展的工作機制;
4、依托大中型企業組建的工程中心,其研發投入應達到企業銷售收入的2%以上。
申請材料:兵團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申請書
辦理流程:第一步、項目申報單位主管師科技局、院校科技(研)處通過兵團科技局政務網報送申請材料;
第二步、工作人員接收、核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準。
第三步、工作人員對申請人報送的申請材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審核,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準予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領取有關建設批復與經費批復。對不予行政許可的應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四步、兵團科技局組織相關管理、行業、財務專家對建設期滿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進行評估,通過評估的正式授予兵團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稱號。
是否收費:不收費
是否踏勘:踏勘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窗口: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
聯系電話:0991-2986170
材料表格:申報書格式在兵團政務科技局網站下載
事項名稱:兵團重點實驗室審批
事項性質:非行政許可審批
主體部門:兵團科技局
行使依據:《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國科發基〔2008〕539號)
申請條件:
1、已運行和對外開放兩年以上的部門或各師、院校實驗室;
2、實驗室研究實力很強,在本學科或領域的整體研究水平達到區內領先水平,且有能力承擔兵團重大科研任務;
3、實驗室有固定的科學實驗場所,其科研儀器設備總值達到600萬元以上;
4、實驗室有結構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隊伍,其中高級研究人員8人以上,具有博士學位人員6人以上;
5、實驗室有完善、有效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
6、依托單位能為實驗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應配套條件。
申請材料:1、《兵團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
2、部門或各師、院校實驗室批復文件、依托單位支持承諾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3、依托單位主管部門申報函。
辦理流程:第一步、項目申報單位主管師科技局、院??萍迹ㄑ校┨幫ㄟ^兵團科技局政務網報送申請材料;
第二步、工作人員接收、核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準。
第三步、工作人員對申請人報送的申請材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審核,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準予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領取有關建設批復。對不予行政許可的應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是否收費:不收費
是否踏勘:踏勘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窗口: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
聯系電話:0991-2986259
材料表格:申報書格式在兵團政務科技局網站下載、
事項名稱:兵團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審批
事項性質:非行政許可審批
主體部門:兵團科技局
行使依據:《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辦法》(國科發外〔2011〕316號)
申請條件:
1、申報基地應是兵團所屬科研機構、院校、創新型企業(含試點)等,并具有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研發的條件和能力,有條件吸引海外優秀人才或創新團隊來兵團開展短期或長期的高水平合作研發工作;
2、研究方向應符合《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確立的重點領域,并迫切需要通過國際科技合作解決制約兵團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關鍵科技問題以及面向前沿學科和交叉學科的問題;
3、具有相對穩定的國際合作渠道,已與國外科研機構或大學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具有良好的國際科技合作基礎;
4、有明確的合作目標、可行的建設方案,同時對本領域或本地區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具有引導和示范作用;
5、近五年承擔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或政府間科技合作計劃項目3項以上。
申請材料:1、《兵團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請書》、《兵團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實施方案》;
2、與國外科研機構合作協議、項目合同書或備忘錄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3、主管部門申報函。
辦理流程:第一步、項目申報單位主管師科技局、院校科技(研)處通過兵團科技局政務網報送申請材料;
第二步、工作人員接收、核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準。
第三步、工作人員對申請人報送的申請材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審核,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準予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領取有關建設批復。對不予行政許可的應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是否收費:不收費
是否踏勘:踏勘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窗口:兵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
聯系電話:0991-2986259
材料表格:申報書格式在兵團政務科技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