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行業公告管理
發布時間:18年07月16日
信息來源:兵團辦公廳
編輯:王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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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鋼鐵行業公告管理 |
![]() | 《鋼鐵行業規范企業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35號公告)第五條:“地方工業主管部門按照《規范條件》和《管理辦法》要求,負責本地區規范企業的監管、變更審查、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復核等工作。” |
![]() | 兵團工信委 |
![]() | ⒈監管責任:對本地區的規范企業生產進行監管。 ⒉年度審查責任:規范企業于每年3月底前網上提交上年度的自查報告,初審并確認后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⒊變更審查責任:規范企業發生企業名稱發生變化;與其他規范企業兼并、重組;企業進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企業新增冶煉產能;企業冶煉裝備有變化等情況時實時提出變更申請,核實確認后,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⒋其他責任: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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