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新修訂的《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將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2024年11月28日,自治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辦法》。同一天,于田縣萬花園防沙治沙區傳來喜訊,環繞塔克拉瑪干沙漠邊緣的綠色阻沙防護帶順利合龍,《實施辦法》的發布,將為新疆防沙治沙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實施辦法》包括總則、防沙治沙規劃、土地沙化預防、沙化土地治理、沙化土地利用、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共八章四十條,從加強宣傳教育、系統性保護與修復、發展沙經濟產業、新能源開發利用等方面,以地方性立法形式固化提升既有經驗、補齊制度短板,為全面規范、依法做好新疆防沙治沙工作提供了比較完善的法規依據。
聚焦防沙治沙工作中需要解決的新問題,《實施辦法》對土地沙化預防、沙化土地治理利用、水資源保護利用、強化保障措施、激發社會投資活力、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防沙治沙等作出具體規定。
近年來,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特色沙產業發展,堅持“治沙”與“致富”相結合,把發展沙產業作為經濟轉型升級、產業結構調整、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抓手予以大力推進。《實施辦法》專門增加一章“沙化土地利用”,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遵循自然和經濟規律的基礎上,科學發展特色沙產業,引導、支持和鼓勵發展特色種植業、延伸沙產業鏈,合理發展特色生態旅游,規范、支持和鼓勵開發新能源項目,助力鄉村振興、促進職工群眾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