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兵團生態環境局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范自貿試驗區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強化分級分類監管,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領域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督促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管理辦法》主要聚焦自貿試驗區被納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單位,設置了14項評價指標,保證信用評價實施過程的客觀公正性和結果的權威性。
據介紹,為鼓勵企業及時整改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管理辦法》引入動態記分機制,實時反映企業信用狀態,鼓勵其立行立改,積極開展信用修復。企業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規定的各項義務,對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有效整改后,可向作出記分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核銷,信用評價部門按有效記分值動態調整企業環境信用評定等級,并及時將評價結果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兵團)。
兵團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兵團生態環境局將指導自貿試驗區兵團區塊相關師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做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加快推進兵團區塊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開發、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