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兵團生態環境局發布《兵團生態環境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建設項目目錄(2025年本)》,明確納入《項目目錄》規定范圍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由兵團生態環境局負責審批,相關企業可參照最新文件要求申報環評。
《項目目錄》明確指出,為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統籌優化環評分級分類管理,實現環評分級管理與基層管理能力相適應,兵團生態環境局結合兵團實際對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進行了調整,除生態環境部負責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外,《項目目錄》規定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由兵團生態環境局負責審批,其他項目環評文件由師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