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兵團財政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兵團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通知》,要求采取全流程信息公開、強化主體責任、嚴格監督檢查等舉措,全面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建立陽光采購新機制,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通知》要求,兵團各級各部門(單位)、采購代理機構作為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發布主體,應按照“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公開政府采購信息。公開信息包括采購意向、采購公告、結果公告、合同公告、驗收公告、更正公告和終止公告等,各信息發布主體要確保相關信息內容的時效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通知》明確,兵團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利用“兵團政府采購網”和“政采云”平臺,加強對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檢查和監督管理,對未按照規定發布政府采購項目信息的發布主體,采取約談、書面通報、處理處罰等措施,推動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