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第1號,以下簡稱《規定》)實施。根據《規定》,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按照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統一部署,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組織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工作。現將轄區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相關許可信息予以公開,包括互聯網站6個,應用程序16個,公眾賬號58個,其他1個,共81個服務項。
一、互聯網站名單
二、應用程序名單
三、公眾賬號名單
四、其他服務形式名單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5年6月23日